职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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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泓宇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热爱刑事辩护事业,故投身于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有“京城刑事辩护四大少”之美誉的张青松律师门下,在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跟随张青松律师工作。
执业以来,已辅助张青松、常铮等律师办理多起涉黑、贪污、受贿刑事案件。此外,独立承办众多全国各地、各类刑事案件,善于运用诉讼程序规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办或独立承办的部分案件如下(不完全列举):
马某某贪污案(辩护阶段:一审)
雷某某贪污、受贿案(辩护阶段:审查起诉、一审)
刘某某等涉黑案(辩护阶段:审查起诉、一审)
周某某涉黑案(辩护阶段:侦查、审查起诉)
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组织案(辩护阶段:一审)
王某某虚开发票案(辩护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一审获得缓刑的判决)
王某某贩卖毒品案(辩护阶段:侦查、审查起诉;目前处于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苏某某开设赌场案(辩护阶段:侦查;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陈某某妨害公务案(辩护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目前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龚某某妨害公务案(辩护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
左某某诈骗案(辩护阶段:一审)
刘某某抢夺案(代理阶段:申诉)
田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辩护阶段:审查起诉、一审)
韩某某故意伤害案(辩护阶段:二审)
褚某某故意杀人案(代理阶段:一审;被害人代理)
张某某故意伤害案(辩护阶段:二审)
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代理阶段:申诉)
代理被害人进行刑事控告(立案):
代理被害人某公司就他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进行刑事控告
代理被害人就王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恶势力犯罪的行为进行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