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尚权律所 时间:2021-03-23
2021年2月,《法律援助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第二十条规定,“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将纳入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将死刑复核案件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不仅有助于增强死刑复核程序的程序公平和公正,而且,律师的参与也将有助于提高死刑复核案件的办案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死刑立即执行。故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
2015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强调要“建立法律援助参与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2017年2月17日,司法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发挥辩护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组织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
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背景下,为研究、推动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定于3月27日上午在京举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学术研讨会。
同时,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共同发起“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为死刑复核程序中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刑事法律援助服务,为建立适合死刑复核程序特点的法律援助制度积累第一手实践经验,其实施方案也将在27日上午的会议上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