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的理论基础在证据法的知识传统与话语体系这个主题之下,我将讨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证据法的理论基础问题。传统上,证据法的理论支柱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认识论,认识论是以认识案件事实真相为指向的;二是价值论,考量的是正当性问题。很早之前就有研究者提出,证据法的两大基础或者说两大价值,分别是真实性和正当性。我认同这种判断。在过去的很长时期,尤其是20世纪以及之前,我们刑事证据法的研究过于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重要文化资源,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具有延续传承的历史价值和创造性转化的发展潜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可以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驾护航,丰富传承途径和发展空间。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典型产品的指导性案例,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皆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丰富的本土经验,指导性案例已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所传承并呈现出独特的传承优势,在案例的各个运行环节中也有针对文化传承的优化空间。
Part 1法 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Part 2背 景 1997年《刑法》修订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被单列为犯罪。 2014年党
陈老师、储老师好。尊敬的胡明书记,各位专家,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非常荣幸能够参加今天召开的首届中国法学创新与刑事一体化发展高端论坛,有机会向各位老师、专家、学者学习,共话刑事一体化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衷心感谢刘艳红院长的盛情邀请,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创设这一高端论坛表示衷心祝贺。陈老师是特别令人尊敬的长者、诉讼法学界的泰斗,对我们检察工作这些年的发展一直高度关注,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储
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加强对新形势下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政策研究,支持和监督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加强对法院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的法律监督何赞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法院完善审级监督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轻罪治理既是现实的迫切需求,也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要求。在经济犯罪检察中通过贯彻检察理念、刑事司法政策和检察裁量权、法律监督方式的综合作用,能够有效发挥治理作用。 治理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去引导、控制和规范社会主体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现代治理具有多元性、系统性、协同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司法治理是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