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以算法、算力和大数据为基础的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的兴起为建构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量刑系统带来了新契机。人工智能辅助量刑不但能够提升量刑的客观性、高效性、精准性,而且还能够优化量刑的犯罪预防效果。然而,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系统还处于技术探索阶段,面临着一系列技术、法治和伦理上的异化风险等问题。对此,应当明确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案件适用范围,将轻罪案件交由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系统处理,而复杂的、疑难
摘要在过去四十年,英美证据法学研究无论在研究重点还是在研究方法一直处于深刻的转型之中。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威廉·特文宁对证据法长期的法理学追问占据着极其独特的枢纽地位。本文以特文宁的知识活动为主线、以其证据理论思想为样本来加以剖析,理清法理学本身的反思性机制和整体性视野对于证据法学研究所具有的指引与重构价值。特文宁对证据法的法理学追问既源于宏大时代背景的挑战,同时也与个人学科背景和知识素养密切相关。
摘要《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提上日程,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的讨论也需要深入,有必要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论证。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有其必要性,是推动涉外法治的重要一环。尽管我国颁布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引渡法》等法律,也制定了相关涉外刑事诉讼的规范,但这并不妨碍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涉外刑事诉讼专门程序。考虑法律适用的简便性和立法的可操作性,建议将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摘要醉驾入刑带来了我国犯罪结构和刑罚分布的明显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刑罚溢出效应问题。针对醉驾入罪入刑过度问题,程序出罪较之其他出罪路径更能获得普遍认同。目前我国轻微刑事案件的程序出罪体现于公安机关的立案环节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环节,但存在较多问题。欲充分发挥程序出罪对醉驾治理的功能,需要从程序法理论上予以反思。针对以醉驾为主的轻微犯罪,我国有必要强化司法程序的出罪功能,使刑事诉讼从原有的
摘要按照公安机关开展的金析为证改革,大数据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以鉴定意见的方式呈现,按照鉴定意见的规则进行审查、质证,相关的分析技术、程序适用鉴定活动的相关规则,由此提炼出大数据证据的鉴定意见化问题。大数据证据的鉴定意见化具有特定的生成机制,包括资金数据分析成果无法转化为诉讼证据的困境,公安机关对资金数据的分析方式、实践操作更契合鉴定活动,资金数据分析成果符合鉴定意见的属性特征,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
摘要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认定呈口袋化趋势,核心在于主观明知的涵摄范畴模糊、认定规则缺失。通过对1082份裁判文书的整理分析,发现本罪明知认定中存在要件虚置、内容模糊、程度分歧、与共犯明知界限不清、共犯不当限缩等问题。为规范明知认定,在明确本罪双重性,即共犯帮助行为独立化与非共犯帮助行为入罪化之双重内涵、规制网络犯罪的兜底性与针对性之双重作用、共犯从属性与正犯独立性之双重属性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