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正犯违法所得没收的特殊之处在于行为人的复数性,以及由此引起的行为人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刑法通过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将犯罪结果归属于所有行为人,导致没收违法所得时亦不对各行为人的实际分配加以区分。然而,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是基于规范层面对犯罪结果归属的评价,实践中错误地将本属于规范评价的犯罪结果当作是自然事实的结果,并由此得出连带没收的结论。违法所得没收的本质在于对犯罪行为所创设的不法利
2021年 8 月 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亮点多多,向世界各国展示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已迈进了新时代。一、《法律援助法》立法的历程和意义从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到今年《法律援助法》的正式颁布,将近二十年。2013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特别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中央所推动的司法体制改革中,一直把法律援
一种不太支持证人出庭的意见认为,在庭上的证言不够真实,在庭下做的证言才是最真实的。因此证人出庭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反而会扰乱真相。最直接的就是,证人一到庭上就容易翻证,让本来很顺溜的证据链条弄得一团糟。本来很确定的说法到了法庭上,可能就不敢确定了;本来说东的,有可能说西了;本来看见的可能说没看见,本来没看见的也有可能说看见了。而且会说出一些原来没有的细节,这些细节可能与在案的证据链条不协调,容易
摘要我国刑法中充斥着情节犯的身影,而且在风险刑法背景下,自《刑法修正案(八)》至《刑法修正案(十一)》,情节犯立法通过增设新罪名、修订非情节犯、扩大犯罪圈、加重法定刑等方式大有日益扩张之势。风险刑法注重安全和预防的本质决定了其具有弱化自由的消极一面,需要在安全与自由之间寻求再平衡,而情节犯带有扩大犯罪圈和限缩犯罪圈两种相互矛盾纠缠的机能,恰恰在价值平衡中具有独特优势,只是为防止安全过度、自由萎
摘要原因自由行为隐含一项特殊的结果要素:「自陷于责任能力障碍状态」(自醉)。在此种状态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如同行为人已经弱化了自己的行为控制能力,尤其是「排除或降低避免侵害他人法益的能力」。于此,行为规范的义务范围实质包含了不得使自己陷入责任能力障碍的状态,也就表示行为人实施结果行为所抵触的行为规范,效力范围将基于自醉此种隐性的结果要素扩及到原因行为的范畴。既然原因行为仍属违反行为规范义务,便是符
辩护人的权利即辩护权来自于被追诉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这在中外概莫能外。如果没有上述的辩护权取得依据,辩护人便不能参与到具体的诉讼活动中行使各项权能。从这一意义上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是原权利即固有权利,而辩护人的权利则是派生性权利。被追诉人面对指控时的防御、辩解和辩驳,既是一个人的本能反应,也是一项基本权利。然而,制度上却出现了悖论:辩护人享有的各项权利:会见权、阅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