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捕慎押需要侦查机关执法办案理念的转变,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以此减少提请逮捕率。唯有如此,少捕慎押才有可能实现。一、尽量减少刑事拘留人数的理由(一)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大概率的会被提请逮捕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如果不提请逮捕,侦查机关可能会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
刑民关联案件的实体判断问题复杂而棘手。《刑民关联案件的法理展开》在确立刑民关联案件概念的基础上,以刑法与民法双重思维及其原理为视角,提出法秩序统一性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原则,以及非法占有目的方法和情节显著轻微方法,以此作为解决刑民关联案件的两个原则和两种方法。刑民关联案件的程序运行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刑民关联案件的法理展开》以刑民案件诉讼关系中的同一事实为连接点,分析同一事实在刑民案件诉讼
[案情简介]1992年3月24日,麻某在南京市杀害了一名女大学生林某。该案立案侦查后,一直未能侦破。2020年2月23日,司法机关侦破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麻某,并将其抓获。此时,距离案件已经过去28年。问题:1 追诉时效规定属于实体法规定还是程序法规定?2 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是否适用从新原则?3 如何理解现行《刑法》第12条中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分析思路]一、追诉时效从新说二、追诉时效的第一
摘要在宪法和法律上,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监察权是国家权力即国家监察权,应是毫无疑义的。但在两委合署体制下,监察委应界定为政治监督机关,监察权则应定性为政治监督权。合署体制在中国的政治构造及其结构和体制上,既实现了党和国家与人民及其监督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也实现了国家政治功能的统合。这种监督是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实质是督政、监督政治,本质上即政治监督。其不同于当前新形势下的政治监督,也不同于法律监
近年来,在刑法学界出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争议,即刑法解释学和刑法教义学的相互关系及其与刑法学(以下所称刑法学均为狭义的刑法学,以此区别于包含刑法哲学、刑事政策学等的广义刑法学)的关系问题。就此问题的论争先后有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加入其中。此次争议大约肇始于冯军教授的一篇文章——《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和方法》,对此文章,张明楷教授主张,刑法学即刑法解释学,再行构造一个刑法教义学
编者按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科技部印发的《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顺应互联网时代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强优质内容出版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学术引领能力,《中外法学》积极探索网络优先出版、数据出版等新型出版模式,于中国知网陆续推出2022年第4期网络首发文章,并于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敬请关注!非法采矿罪的关键问题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摘 要由于行政管理上对采矿权许可证实行严格审批,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