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刑事申诉作为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专门通道,在实践中已普遍陷入程序空转的失灵状态。主流解释多归因于司法惰性或外部干预不足,本文则力图揭示失灵的结构性根源——申诉审查者置身于一种极为稳固的逆向激励结构之中:驳回申诉几乎没有任何个体风险与组织成本,而启动纠错则必然带来工作负荷骤增、内部人际关系紧张、考评晋升受阻乃至隐性的组织报复。在这一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逻辑支配下,审查者即便形成存在冤错的内心判
摘 要行为人截留单位用于行贿的款项占为己有,司法实践倾向于以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论处。这一入罪路径看似维护了财产秩序,实则存在三重结构性危机:在法秩序层面割裂了刑法与民法的规范评价,制造了同一财产关系在不同法域截然相反的评价结论;在刑事政策层面催生了惩罚不敢犯罪者的反向激励悖论,变相逼迫行为人完成犯罪以自保;在法益保护层面模糊了财产秩序维护与不法行为规制的功能边界。本文以真实案例为分析样本,基于
崔珊珊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涉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濮星宇北京东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东卫涉外业务中心副秘书长一、前言2026年7月7日至9日,英国高等法院就蓝天格锐钱志敏案举行听证会,以裁定英国《2002年犯罪收益法》第281条申请中的所有人权益在该案中适用何种法律。若适用英国法,中国投资人有望依据推定信托和财产追踪原则主张对应比特币本身的财产权益及其增值收益;若适用中国法,投资人更可能被定位为普
易文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权青年律师工作部主任最近,笔者办理了一起线下开设赌场案件,《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于情节严重。本案犯罪行为发生在2017年,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刑法基本原则,应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前的刑法条款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即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辩护,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摘要在涉案财物处置程序证明体系中,证明对象的确定是解决程序中哪些事实需要证据证明的问题。传统理论缺陷加剧了实践运用中的困难。本文通过梳理与证明对象相关的法规范与理论,提出证明对象的理论预设:应区分程序与实体、要件与普通的二维事实,实现由证明对象论向证明事实论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将其进一步运用于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证明对象研究。其应当证明的要件事实,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收规定以及阻却没收的
前言2025年11月11日,英国伦敦南华克刑事法庭(Southwark Crown Court)对一起全球最大规模跨国洗钱案作出宣判。中国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幕后主犯钱志敏,因犯持有犯罪财产罪(Possession of Criminal Property)与转移犯罪财产罪(Transferring Criminal Property),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其潜逃期间转移并转化为虚拟货币的6 1万枚比特币已被英国警方扣押,目前市场估值已超过55亿英镑(实际价值随加密货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