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等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决定》)。针对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4年8月22日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这次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条件、范围、法律援助、启动程序、运行程序、终止程序、基本流程、
【内容摘要】:刑事速裁的司法实践检验并丰富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司法制度。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应当推行强制辩护。辩护律师应当正确认识改革涉及的各种关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符合我国司法实践;试点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不同情况下的量刑奖励机制等。改革背景下,辩护律师的工作重心从庭审辩护转移至庭前协商程序;不能越俎代庖替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应当注意风险防范和办案细节。【关键词】:认罪认
当今时代,律师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诉讼权利也逐步得到切实保障。最高法2016年发布的《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明确要求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权等八大诉讼权利。此外,最高法2016年发布的最新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也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
【内容摘要】:检控方隐匿证据是指持有证据的侦查或公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隐瞒、隐匿、毁弃有利于被告人脱罪证据之司法恶习。这一程序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是被告方不能公平运用对手持有的相关证据加以有效辩护、事实认定者无法全面查明案情。近日媒体报道的两个标本性案例凸显了我国诉讼立法中相关程序制裁的缺位。立足域外现有的司法控制模式,并结合我国现有的本土司法资源,构建出适合中国司法运行现状的证据隐匿抑制机
一、庭前会议(一)庭前会议的产生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这就是新刑事诉讼法对庭前会议在法律上的规定,由此产生庭前会议这一程序,也是庭前会议产生的由来。对于庭前会议解决的内容,即为什么设置庭前会议?庭前会议要干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内容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得以明确,其基本要义便是实现庭审实质化: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现今司法实践中,追求程序公正已成为刑事诉讼的绝对价值,而对抗制庭审模式中的交叉询问规则在实现程序公正中更具有活力、合理性和生命力。因此,在庭审实质化背景下完善和健全交叉询问规则必能更好地融合英美法系的对抗式审判模式并且顺应刑事诉讼的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