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应当牢牢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明确检察理论研究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这一定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根本遵循;把握好理论研究和监督办案、中国特色与兼收并蓄、全员参与与智慧借助三对关系,聚焦《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核心职能、检察管理和典型案例四个要点加强研究阐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底,民营企业在我国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3 3%,而近年来,民营企业员工贪腐、舞弊案件频发,民营企业维权困难。随着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持续发布相关文件,进一步保护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现民营企业有序良性发展。2023年,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
摘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没有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明确指引。这一现象亟待反思。根据检察机关要求进行合规整改是涉案企业与个人获得轻缓司法处理的前提。涉案主体辩护的独立性缺乏保障,为查明犯罪事实提供的协助较为有限。以刑事合规督促企业合规经营、提升司法效率的改革预期未能达成,而刑事司法的公正价值却遭遇挑战。这是因为,以事后合规整改为中心的刑事合规被视为一种从宽正当化机制,侧重于单位犯罪实际法益侵害的追诉
一、扫黑除恶须常态化党的二十大报告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指出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从扫黑除恶的政治与法律意义而言,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组织及其保护伞,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更要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事关人心向背和人民群众的安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作了重大修改,随之,最高人民法院对2010年非法集资司法解释也进行了修改(修改前的简称《2010司法解释》,修改后的简称《2022司法解释》)。在刑法条文、司法解释均作修改的情况下,对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发生的集资诈骗行为,如何选择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存在争议,有必要厘清。一、集资诈骗罪法定刑结构修正前后有明显变化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编者按10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市检察院主办,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承办,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万州区公安局、万州区司法局协办的新型经济犯罪与电子证据热点问题学术研讨会在重庆万州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常保国,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松林,万州区委常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