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产性数据是指具有可被利用的经济价值且该价值能被市场客观化确定的数据,包括一般数据、大数据集合体、大数据产品、流量数据、数字货币、虚拟财产等。根据数据流通和集合的原理,一般数据和大数据集合体的价值来源于数据流通,无法确立财产权,而流量数据体现了企业的竞争利益,也无法被视为财物,故而这三类数据都不应被纳入财产犯罪中保护。数字货币和虚拟财产之上只能确立债权,可以被解释进诈骗罪构成要件范围,但仍
前言当前,我国数据安全风险与隐患不断增长,如2022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查证,滴滴公司违法处理个人信息647 09亿条,其中包括人脸识别信息、精准位置信息、身份证号等多类敏感个人信息,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数据安全关乎个人数据权益、企业经营合规、国家社会安全。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数据犯罪中常见罪名的主要犯罪行为方式、入罪标准以及数据犯罪的主要特点,以期为数据安全保护、企业
摘要应激性刑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是为了应对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而及时制定的一类刑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由最高司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联合其他部门制定。应激性刑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是司法解释和规范文件的融合体,其制定目的包括高效实现司法统一、落实短期刑事政策要求、填补刑法漏洞、对罪名适用集中提示等。但是,应激性刑法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在规范性和功能性上均存在问题。应当从需求端和制定端两个方面对应激性刑法司法
提高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水平,通俗化与规范化一样都不能少,所以两者要平衡。但我认为规范化只是一个最低水平,关键还是要事讲清楚,要道理说明白,这样一来通俗化可能是主要问题。有人还是在通俗化之后,还能不能做到法言法语而纠结。有的人就是将法言法语才当作规范化,只要不是法言法语的那就一定不是规范化。规范化确实也不仅仅是格式问题,也有一个法律语言的问题。但我想问的是到底什么是法言法语?有的人实际上是将法言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无禁区,但仍需要依据不同案件类型的特点确立具体的适用标准。相对于其他犯罪,毒品犯罪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存在先天的适用缺陷,即缺乏有效的社会关系修复。同时,在从严治毒的政策下,毒品案件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时,应当整体严格把握,遵守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在类型化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而且,在实体上的量刑从宽幅度,也应当小于其他类型的犯罪案件。对于累犯、毒品再犯、毒品共同犯罪中
有些读者关心这个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很常见,只是程度不同。因为只要存在审批制,就会存在检察官与审批者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而根据检察一体的原则,检察官即使有保留意见,但也还是要执行审批意见。这就是这个问题的来源。但这种情况下必然存在一个别扭,那就是目前的决定意见并不是检察官本人的意见,有的时候甚至相反的,在这种情况下让检察官如何对自己并支持的意见释法说理呢?这确实有些勉为其难了。但这里边有一些具体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