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谈到暴力犯罪在轻罪领域应该考虑从严。但是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到底在什么地方,它与侵财犯罪到底有什么区别?我们都知道暴力犯罪很可怕,但它真正可怕的地方在于羞辱性。那就是我就打你怎么了?而偷往往是暗中进行的,虽然也很烦人,但是没有那种不由分说的强制力。如果是拿你东西怎么了?那就有可能是抢劫了,那就是也包含了暴力色彩,此时往往就不是轻罪了,而是重罪了,起点就是三年以上。之所以是重罪,可能是是考
摘要检察院拥有批捕权,源于法治先贤们对批捕制度的误解、与苏联司法体制相一致的巧合;检察批捕模式,经受了法学理论界长期、普遍的质疑,批捕权转隶法院的共识正在形成。侦查权转隶监察委加速了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改革,批捕权转隶法院正当其时,是落实审判中心化、批捕权司法化、消解逮捕异化、接轨国际惯例的需要。批捕权转隶法院,不会面临宪法障碍,不会弱化检察监督,也不会加重法院负担。批捕权转隶法院需要多重制度建
摘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其本质是集体法益,是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宏观管理秩序,包括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掌控权和决策权,以及公民对其个人信息的所有权和专属权。确定该罪名的法益,方可确定该罪的调整范围与手段限度。以集体利益为视角,讨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入罪,应当从获取行为的违法性程度、获取信息的途径方式、获取行为的手段限度三个方面对入罪进行探讨,分别以具备滋生信息犯罪性、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摘要慎重判断构成要件该当性、尊重常识,对于区分刑事犯罪和民事违法至关重要。实务中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分析,首先要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考察民商法对当前案件的基本立场,确定民商法上的权利归属、民商法对于行为性质的态度。其次要按照法益保护原则检验被害人有无损失。对于损失不存在的情形,不能定罪;对于损失难以确定的,定罪必须慎重;准确把握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时点;如果被告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很容易判断,且属于就交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应对性侵男童与性侵女童的行为进行平等规制,这不仅是保护被性侵男童的需要,也是落实我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内法和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条约有关平等保护儿童性健康权的精神的需要。为增强有关未成年人性权利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改进立法技术,弥补处罚漏洞,化解解释难题,我国刑法需要体系化地对性侵男童与性侵女童进行一体规制。首先,应当在刑法中构建年龄分级体系,专设妨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调查实验笔录明确为监察证据种类之一,这也为监察机关在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实践新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措施。调查实验一般是指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调查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在与案件发生相同或相似的条件下,采用现场模拟、过程重演、亲身经历等方法,证实在一定条件下违法犯罪行为能否发生、如何发生及相关危害后果的一种调查措施。虽然调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