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走过了40多年,成就斐然,有目共睹。与此同时,问题不断,也事出必然,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在克服障碍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进的。在中国法治建设初见成效的今天,反思过去,发现问题,面向未来,理性思考,是法律人应有的情怀和历史责任。影响法治化进程的因素出自于很多方面,全面总结,并非易事。但尽其所能,各抒己见,不失为一种责任。对于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不同视角下会有不同的认识,但
2021年我国刑法学界针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的热点、疑难问题产出了丰硕的成果,对一些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反思、总结与创新,深化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理解与适用如果说2020年刑法学界主要是从立法论层面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出完善建议,那么2021年刑法学界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从解释论层面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适用进行研究。涉及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一)关于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基于保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量刑建议制度提出了全面性、普遍性、前置性、高效性、协商性、精准性等新要求。量刑建议制度的功能发展为激励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以量刑协商来保障被追诉人的量刑参与权以及消除量刑抗辩。由于检察官难于在短时间内具备确定刑量刑的能力,因而在实践中其需要借助法官丰富的量刑经验,所以认罪认罚中的量刑建议应当调整为以幅度刑为主、确定刑为辅的模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还需要化解提出罚金刑、缓刑
一、刑事立法的总体回溯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出台,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的问题,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在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刑法修正案(十一)》所渗透的刑事立法理念及具体条文司法适用的解读是本年度刑法学界研究的重中之重。 在宏观方面,刑法学界围绕刑事治理模式、刑法法典化、增设新罪的原则等议题展开争鸣。其一,《刑法修正案(十一)》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从消
目 次一、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本质属性二、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之样态三、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刑法规制路径四、结语内容提要:人工智能具有强弱之分,强人工智能(体)具备成为刑事责任主体的技术与伦理基础。基于一定的技术事实,恐怖主义犯罪可能由网络恐怖主义转向人工智能恐怖主义。人工智能恐怖主义行为并未脱离恐怖主义之本质,它可能包括自然人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传统或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强人工智能
针对当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适用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结合笔者的实践经历,就电诈犯罪的立法和司法谈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供参考。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概念特征的把握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内涵,浙江省公检法在2020年《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曾做过界定,也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通讯、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虚假信息或设置骗局,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