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而被用于制造毒品,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非常严格,从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角度都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并都有相应的规定,但这并不代表任何违反该规定的行为都构成制毒物品犯罪(关于易制毒化学品与制毒物品的关系参见笔者前文《制毒物品与易制毒化学品在毒品犯罪中的联系与区
曹颖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笔者在办理杨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发现,当事双方因某种原因发生争吵或轻微暴力接触,在行为人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出现有特异体质一方人员发病死亡。一旦发生死亡结果,为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或基于其他原因考量,很可能就会忽视对事件发生本身的常识判断,直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庆幸的是,在笔者办理的杨某案中,承办检察官坚守法律,富有担当,最终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也因其具有的典型
于天淼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青年律师工作部主任尚权信息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笔者近期办理了几起互联网企业、企业员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案件,时时感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企业有些只是普通的互联网企业和通信企业,并没有明显的犯罪意图,但是由于没有做好合规建设和刑事风险防控,最终导致企业被追究刑事责任;很多当事人往往有着较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可以选择同样报酬的其他合法安稳的工作,对社
王勃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有组织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前文回顾:《尚权研究丨王勃:毒品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一):定义与路径》上一篇文章介绍了毒品鉴定意见审查的定义与学习路径,本篇文章将正式对基本原理进行讲解。主要以甲基苯丙胺为例展开介绍,熟练掌握甲基苯丙胺定性与定量鉴定的原理,其它种类毒品鉴定就触类旁通。毒品鉴定的仪器主要是色谱仪和质谱仪,学习基本原理,首先就要了解它们是什么。色谱仪和质
易文杰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权学术研究部副主任一、问题的提出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订后,一人公司作为一种新的公司形态被认可,并开始大量出现。相较于传统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由股东一人完全控制,缺乏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制约、监督的治理结构体系,故在经营过程中容易发生股东个人占有公司财产的情形。实践中,被告人在面临刑事追诉时往往认为,其作为公司唯一的股东,是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人与唯一受益
张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辩护部主任中国是化工大国,而制毒则主要采用化学方式,用的也主要是化工原料和配剂。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刑事司法中不但产生了毒品犯罪,也相应产生了制毒物品犯罪。而在制毒物品犯罪领域法律问题也同样是错综复杂,在将来的文章中,笔者将会陆续为大家整理分享这一领域的专业问题。先看《刑法》条文。《刑法》第350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