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新刑诉法第39条所确立的申请调取辩护证据权,与英美法系的毁灭证据推论、大陆法系的证据调查声请权一样,都是旨在保障辩护方从检控方手中获取无罪或罪轻证据,从而加以公平运用的诉讼权利。但该权利的设计一旦缺少了诸如申请范围、发现程序、程序制裁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极易形成虚置。只有将其放在理想的运行环境中,侦控机关的隐匿、损毁证据行为方能得以有效抑制,被告方的诉讼利益才能得到切实关照。【关键
【内容摘要】律师职业伦理的独立性,主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依照必须恪守在申请律师执业时所作出的承诺,在面对委托人不法或不正当需求的时候,律师必须保持独立。而这一独立性的正当性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的安定性和稳定性要求作为法律人的律师必须冷静理智地依法而行,不能受强权和名利的干预;二是法的逻辑性要求律师只能在法规范的逻辑体系内进行思维,作出判断,任何人都不能假以正义或者其他的理由而
引言刑罚权的发动需要放诸于一个符合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起码期待的空间,否则,司法权无法释放作为最终裁断权的应有能量,定纷止争与矫正正义也难以实现。处于后盾法、保障法地位的刑法,恪守罪刑法定的基本准则,时刻保持着谦抑与内缩的品质,将特定行为作入罪化处理也是一种实质性思考的结果。刑事司法即是这种实质性价值考量在权力运行场域的真实再现,这个过程内含着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两套相区别又相关联的知识话语,在
【内容摘要】在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审前羁押率过高的现象。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遏制这一现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认为只能在侦查阶段采用听证方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然后,笔者从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听证实践,提出自己对听证规则构建的建议。【关键词】羁押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阶段听证实践听证规则一、羁押制度概述本文所讨论的羁押
【内容摘要】本文从几方面论述了行使检察监督权的必要性,以及实践中行使检察监督权存在的缺陷,着重表述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权的详化和改进,旨在进一步促进有效行使检察监督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键词】检察监督权调查核实权投诉处理权一、检察监督权概述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落实宪法规定的
【内容摘要】监听,作为秘密侦查的一种技术侦查措施,是一种具有独特效力的犯罪侦查方法,同时也是一种极易侵犯公民隐私权利的侦查方法。它是为了适应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而产生,更是犯罪侦查自身规律的必然产物。我国在借鉴了外国关于监听立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打击犯罪实践的基础上,于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对监听等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了法制化改造,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确对监听这一技术侦查手段进行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