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负责管理以下两大犯罪统计项目,以评估美国犯罪的规模、性质和影响:一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统一犯罪报告项目的简要报告系统"( Uni - form Crime Reporting Program Summar reporting systerm ,以下简称简报系统);二是美国联邦司法数据统计局( Bureau of Justice Statistics )的"全美犯罪被害情况调查项目"( National Crime Victimization Survey ,以下简称"被害调查项目")。其中,"被害调查
新中国成立以降,我国刑法学体系先后继受苏联与德日等国,理论和方法具有较为鲜明的舶来色彩。20世纪末至今,德日刑法学的学说、理论、原理、判例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的重要学术来源与研究议题,并取得主流研究范式的地位。与之相对,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继受德日刑法规范、学说、理论的情况则并不突出,导致我国刑法学研究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之间存在一定的裂隙。究其原因,刑事立法在根本上是一种政治决断,是国家主
追诉时效是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期限。刑法第八十七条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据法定刑最高刑规定了追诉期限,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根据犯罪分子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分别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重新计算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了对犯罪分子超出追诉期限的处理规则。一、行为时与立案时的实体法不一致时追诉时效的判断 法不溯及既往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举措,在及时回应民众呼声、威慑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言而喻。然而,学界质疑并未彻底消减,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正当性依据缺乏理论支撑,刑事立法功能性转变的正当性受到质疑。探究此次刑法修改的立法机理,弹性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是理性的立法抉择。积极立法与司法层面的审慎化适用应当形成有益互动,以良法善治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一)
自刑法修正案(八)设立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以来,人民群众和交通道路的安全得以有力维护,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更加为公众所接受,酒驾醉驾治理成效显著。但是,危险驾驶罪现已跃居我国第一大适用罪名,庞大的犯罪认定数量让司法机关不堪工作重负,严厉的犯罪附随后果更使犯罪个体难以复归社会,探索该罪的非犯罪化路径已成为各界的普遍共识。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2023年12月出台的《最高人
毒品犯罪案件中存在不能排除这一特有提法,法律适用也有其特殊规则。比如不能排除受人指使、雇用运输毒品、不能排除犯意引诱、数量引诱、不排除存在其他不规范使用隐匿身份人员实施侦查的情形、不排除系初次运输毒品等。原因在于,毒品案件具有行为隐蔽性强、抓捕时机性强、侦查取证受限等特殊性,导致影响定罪量刑的某些事实处于不确定状态,既没有证据能够充分证实,但是内心又确信、不能排除其存在。司法机关经过多年实践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