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原刑法第330条作了相应修改,将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修改为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从而从立法上正式扩大了入罪的条件范围(即不再限定于传染病防治法中确定的鼠疫、霍乱这两类甲类传染病,而乙类传染病数量较多,且可以动态调整,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可以将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具有原则性与灵活性)
上一篇文章《质疑前置法定性 刑事法定量的观点》(载《法治日报》2021年4月14日9版)中,我认为,处理刑民交叉、行刑衔接案件需要关注前置法,但这不等于前置法对于犯罪认定有根本性、实质性制约。罪刑法定,当然意味着犯罪、刑罚均只能由刑法来决定,而不是由前置的民商法、行政法所决定。如果认为前置法负责定性,刑事法只作定量判断,就势必会降低刑法上违法性判断的价值,不当扩大处罚范围。这一点,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指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 企业合规既是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合规既是企业经营发展
虚开发票罪中的虚开行为,可以参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关于虚开的规定。 将教唆、帮助他人虚开发票行为认定为虚开发票罪便只能在共犯的场合下进行。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分别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为了论述方便,以下将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代表)和虚开发票罪,但对于两个罪名中的虚开并未等同规定,进而对于虚开发票罪中的虚开行为能否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
在西方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还是中世纪,都非常重视伦理教育,美国早期的大学教育也强调塑造学生的品格,教书育人似乎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只是现代以来强调技术教育和价值中立,伦理教育才逐渐在大学的课程中被边缘化。在二十世纪的相当长时期,一个显著的现象是实践中律师协会不断正式的强调职业责任的重要性,而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却裹足不前,这个落差一直持续到1974年,一个分水岭的事件——水门事件横空出世,法律职
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可一关了之,而是应当将责任主义纳入其中。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处遇问题,不仅要考虑到行为人本身的法律责任及其可谴责性,同时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的社会责任及其福利性。在责任语境下,涉罪未成年人理应受到与其行为和责任相适应的处罚,而不能与其他行为性质不同的未成年人混为一谈。就此,实施更为严格的机构化处遇措施便是对接责任理念的应有之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