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要简单谴责人性。在制度没有提供充分保护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都只会想着自保。普通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气是需要制度来加持的。讨论的重点应该是怎样让这些人作恶者受到惩罚,让他们以及潜在的其他作恶者不敢再作恶,让女性能大胆出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要求女性保护好自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监控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民众愤慨。这起事件是对法治底线的挑战,每个人都不免担心,类似事件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有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涉及罪重与罪轻的关键问题,然而,由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逃逸情节的不同认识,造成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产生分歧。对此,笔者认为,可通过对行为的逻辑关联性分析判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情节。 一是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三个档次的法定刑,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涉及罪重与罪轻的关键问题,然而,由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逃逸情节的不同认识,造成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产生分歧。对此,笔者认为,可通过对行为的逻辑关联性分析判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情节。 一是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三个档次的法定刑,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是涉及罪重与罪轻的关键问题,然而,由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逃逸情节的不同认识,造成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产生分歧。对此,笔者认为,可通过对行为的逻辑关联性分析判断交通肇事后的逃逸情节。 一是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三个档次的法定刑,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我们可以用行为采集数据,使数据成为副产品。虽然说这个数据是副产品但并不是说它不重要。相反它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反应出庭经验累积和出庭能力提升的总体面貌及其不均衡性。而这种数据的排列结果,比如排名,还可以刺激其他公诉人不断的投入其中,已经投入进来的会更加投入,从而进一步加快出庭能力的提升速度。当虚拟的经验值与实际的出庭经验不断趋同的时候,我们知道我们驱动的出庭大数据实际上就是提升整体出庭能力,这
摘要受制于一系列主客观因素,我国司法改革正在面临内卷化风险。这表现为司法改革往往只能在既定框架下对有限领域展开审时度势、持续不断的调整;尽管改革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的成效,却难以完全实现预期目标,改革因成效不均衡而无法全面深化。从根源来看,我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司法独特性与政治统一性博弈形成的角色约束,地方试点主义与政治锦标赛叠加而成的竞争倾向,领导决策与政治动员结合产生的行政主导共同型塑并强化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