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文字载体的抽象性、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以及各法律规范协调需求的预留性,刑法条文必然是概括而精炼的,而等字的运用便是这种概括性的突出表现。在对等字的适用及其指代内容的解释上,一方面应认可等字在刑法条文中的功能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对等字的适用持谨慎态度,完善其解释标准与解释原则,有效规避等字适用的歧义化和泛化问题。明确性是法律语言的基本特性,而适当的概括性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明确性与概括
一、問題的提出刑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保障性地位,對於懲治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簡稱《刑法修正案(十一)》)。經此,1997年《刑法》再次迎來較大幅度的修改。總體看,本次修改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決貫徹落
传统上,美国联邦检察官有三种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一是不起诉;二是与辩护方达成辩诉交易,从而以较少罪名或者较轻罪名起诉;三是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是否提起公诉方面,检察官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1974年美国通过了快速审理法案,确立了一种处理轻微罪行的新方法。根据这项法案,联邦检察官可以通过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或不起诉协议的方式,来处理这些轻微刑事案件。目前,这两种起诉协议一般不适用于自然人为被告人的案件,大
一、引言 中国要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目标,一方面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完善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而完善证据规则的理想状态就是明确并统一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然而,这并非易事,因为刑事案件中的证据是复杂多样的。不过,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学技术似乎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行的路径,于是我国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就开始大胆地进行设计与实验。自2016年开始,贵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权作出了调整,形成了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全覆盖与检察机关对部分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中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可以立案侦查的共存共管局面。特别是,由于监察机关确立监察调查管辖的原则和具体规定与刑事诉讼管辖制度不尽相同,因此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监检管辖的分工与衔接,妥善解决职务犯罪监检管辖之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职
引言自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我国辩护制度得到了较好的完善。近年来,由最高司法机关主导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也在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对辩护权进行了新一轮的扩充,尤其是法律帮助制度和刑事辩护全覆盖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律师辩护覆盖面不足的问题。然而,传统的辩护难的问题仍然广泛存在,且不断地出现新的表现形式。从 2012 年之前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难,到当前的发问难、质证难、采纳难,辩护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