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保护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少捕慎诉慎押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犯罪,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是最高检第一批6家试点单位之一,对检察机关开展合规试点的路径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是在开展合规风险审查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
一、安徽省串通投标罪不起诉的整体数据情况2020年安徽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串通投标罪不起诉91件,2019年10件,2018年7件,2017年9件,2016年5件。反应了我国司法机关对招投标过程中广泛存在的串通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于此同时为防止刑法的过度干预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检察机关对串通投标犯罪活动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加大了不起诉书的适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之后尤为明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旨在将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的网络违法犯罪预备行为明确作为独立罪名予以处罚。将违法犯罪活动限定为犯罪行为或者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类型,违反了刑法第三条前段的规定;应将违法犯罪限定为与明文列举的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行为的法益侵害性相当、与犯罪有关的、具有侵害重大法益危险性的活动。受雇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所谓的诈骗短信,通常并不具有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的具体、现实、紧迫
正当防卫适用的司法规则得到了优化,形成了一个有合理判断基准和明确判断规则的正当防卫适用规范体系。正当防卫,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排除犯罪性事由,也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权利的行使需要一定的规则,否则,权利要么难以实现,要么容易被滥用。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规则把握偏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防卫权的行使。为了纠正这种现象,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我国司法机关采取了系列改进措施,如最高法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主体,企业合规经营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最基础性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因与当下中央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部署高度契合,成为检察工作研究的重点、改革的重点。为此,最高检下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相关工作拉开帷幕。但由于目前试点工作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设计还不尽完善,尽早厘清、明确工作中应重点把握的问题,对于确保试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此,要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在事实层面,应当从侵害能力和侵害意图上认定不法侵害是否结束。二是在主观层面,应当基于事前的视角,作出有利于防卫人的认定。 不是根据不法侵害的具体情形来具体地判断防卫过当,而是根据不法侵害的法定类型去抽象地适用一个永不过当的规则。第3款的这一拟制是中国刑法总则的重要创举和特色,而周某某案是正确认定特殊防卫权的一个经典案例。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