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在追诉专业性较强的行政犯罪时,法院往往直接采信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认定,但是这种常态化做法既缺乏立法依据,学界也存在较大异议。证券类犯罪中证监部门的认定是一种较具代表性的行政认定,行政认定与鉴定意见存在本质不同,按照目前立法规定以及证据学基本原理,行政认定只能归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书证。采信行政认定时必须经过刑事司法程序核实;审查行政认定应该综合鉴定意见以及书证的特点进行。应该完善行政认定
为准确适用逮捕措施,有必要推动逮捕中社会危险性要件审查判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审查逮捕中的社会危险性证明杨宇冠 高童非□社会危险性要件的证明除了需要凭借在案证据外,还应依靠案外证据。质言之,前者聚焦的是犯罪事实,而后者关注的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危险性及程度怎样的综合推断。从要件上看,对社会危险性的证明不仅要关注具体的案件事实,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现实情况。因此,社会危险性证明应当是相对
摘要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刑事司法中人权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刑事检察领域中,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深化检律关系良性互动,综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新时代背景下刑事检察人权保障水平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检察机关树立能动检察理念,通过完善办案、监督一体化机制切实提升了
摘要采取何种称谓的立法观并不是刑事立法的关键问题,细究积极主义刑法观和消极主义刑法观的具体内容,二者之间共识远远大于分歧。观点上的差异主要产生在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之上,即刑法参与治理的最小化是不是最优化。风险社会不能成为刑法扩张的正当理由,积极主义刑法观只会将刑法结构导向又厉又严,古典刑法理论仍然符合我国的法治状况和社会现实将刑罚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的观点忽视了其中蕴含的边际效益问题
摘要荣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的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参与新中国刑法立法的创建和发展完善工作是高铭暄教授辉煌学术人生中格外耀眼的一个部分,他是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创制的刑法学者,是参与1997年《刑法》研拟的主要学者之一,也是长期多次参与修正完善《刑法》的学者之一。亲历当年的刑法立法实践并注重对刑法立法领域问题的研究,高铭暄教
摘要犯罪论的不断发展和刑事立法的不断修正催生了完善刑事责任承担机制的内在需求。在积极刑法观的指引下,犯罪圈不断扩张,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则较为传统、单一,难以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目前,我国刑事责任承担机制主要存在量刑程度畸重、预防机能失灵和社会效果不足等问题。在积极刑法观深刻塑造罪名体系的语境下,刑事责任承担机制应当以犯罪治理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深入挖掘惩戒和预防的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