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回避制度是确保程序正义实现的程序保障,是保证实体正义实现的制度安排,是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必要方法。审委会委员的回避问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问题,目前在实践中存在对象模糊、告知遗漏、决策无据、后果难料等诸多问题,亟需明确。实际上,虽然我国目前并无整体回避,但足够多作为个人的审委会委员的回避,也能起到整体回避的实际效果。二审将案件发回的,原审法院参与讨论决定案件的审委会委员因为参加过了一个审
摘要大陆法系刑法学 支配为主、义务为辅的归责模式,尚未摆脱自然主义的束缚,未能与当前迫切的社会治理需求之间形成应有的紧密关联,也存在理论构建表象化、碎片化的弊病。归责模式的重塑应以义务为基础。决定归责表现形式的不是事实存在,而是不同类型的义务,包括禁止输出风险的义务、要求提供照护的义务以及维持必要能力的义务。以此为基础,可以重新界定避免能力的规范内涵,找到对归责标准进行宽严分级的实质依据,并推
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不是为了骗抵国家税款,而是为了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目的时,根据2024年3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0条第2款的规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根据该条款的规定,该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解释》第10条第2款不是无罪的出罪条款,而是本罪的出罪条款。于是,
摘要排除合理怀疑设置于中国刑事诉讼法,系对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解释,与结论的唯一性及排他性联系较紧密,且对其不进行高度盖然性及盖然率评价。实践表明引进排除合理怀疑已达到预期目的,主要经验包括:以心证弥补印证,以解构配合建构,注意结合中国自身经验,关注间接证据定案,适用方法和对象多样化,且尝试对某些案件相对独立适用等。排除合理怀疑因其解释性与主观性特征,具有证明标准的多元适配性,可适用于降低证明
张雨扬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罪包括多种行为方式,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在前提已确定开挖对象属于矿产资源的基础上,下一步即进入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析。我国对矿产资源实行国家所有、统一规划、严格准入的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对采矿许可的设定进行了系
摘要共同犯罪作为不法形态的核心命题是解决将不法事实归属于哪些参与者的问题。网络空间的结构性异化催生出主体关联弱化、违法累积质变、中立技术主导的新型共同犯罪样态,致使传统共同犯罪处罚根据理论陷入解释力式微的困境。然而,各创新性理论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仍需在混合惹起说的基础上坚守限制从属性说。共同犯罪的主观面分为因果性、有责性、正犯性三个层次,在网络技术的黏合下各参与者之间形成的主观关联性是其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