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纯正轻罪缓刑适用条件的研究方法论,有必要转向能够有效统摄刑法教义学方法论和罪刑法定原则统摄方法论的刑法解释融贯性论,凝练出纯正轻罪缓刑适用条件的规范功能类型,在此基础上进行规范功能类型化解释,进而实现规范功能类型化解释论融贯性。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根据其规范功能类型划分为综合刑量条件、预防刑除外条件、特殊预防刑实质条件、一般预防刑实质条件等四个条件(缓刑适用条件规范功能类型四分
□为有效改变刑事从业禁止适用于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的失语状态,需在规范层面将从其规定的性质认定为空白罪状,有效平衡行政违法+刑事制裁的二元制裁体系,同时以罪刑法定原则与比例原则作为价值基础,合理适用刑事从业禁止制度,确保区分一般违法与刑事犯罪,严格遵循职业性、必要性、关联性三重标准,构建时间梯度分层体系,保障制度效益的最大化。 □为确保对犯罪人再次犯罪的有效控制,禁止从事的职业应遵循关联性标准。从
根据刑法第217条第2项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司法实践中,关于侵犯他人专有出版权的侵犯著作权类犯罪并不多见,对这一条款的理解也少有人关注,一旦遇到实际案例容易产生认识分歧。笔者认为,对于该条款的理解与适用,需要厘清三个问题,以妥善处理好相关案件。 第一,关于什么是专有出版权?要准确理解专有出版权,需要首先厘清两
摘要涉企异地刑事司法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干扰经济发展,影响法治形象。其发生原因在于司法在逐利动机驱使下,不遵循正当程序,滥用权力,深层根源则在于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易受干扰。虽然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结果地均可管辖网络犯罪,但网络环境下对行为地与结果地均应限缩解释为具有实质关联意义的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地。同时,应当遵循正当程序精神,坚持涉企刑事司法最小侵扰原则,优化涉企刑事司法程序
□逮捕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工作旨在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各类科学方法,对社会危险性要素进行科学审查,最终实现捕或不捕的决定建立在科学、客观的证据基础之上,从而增强逮捕的科学性、公正性。 □逮捕程序的正当化与社会危险性评估改革之间具有紧密联系,逮捕条件的正确适用需要通过正当化的程序实现,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评估过程与结果需要正当化的逮捕程序予以呈现、检验。 逮捕制度是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权保
□可诉性并非单纯指向诉讼程序的启动,而是以法治化、标准化的方式确保检察权行使的边界明晰、效能聚焦,实质在于促进检察权与行政权、审判权的良性互动。 □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可诉性作为程序法范畴的核心命题,本质是司法权介入公共治理,须以法律规定和司法规律为前提,构建符合诉讼法一般原理、兼顾公共利益特性的审查标准。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