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下中国的刑事立法上,存在着一种独特的违法构造。在这一构造中,行为不法被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层次,隐含着违法评价的分阶检验与渐次形成机理,本文称之为二阶刑事违法。其中,初阶违法是指基于行为人前部行为所形成的违法性,其以前置法上的义务违反为根据;次阶违法则指在后续的程序性处置中,因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而形成的二次违法。一方面,这两种违法性在违法根据、内涵形成、界分重心及规范评价上有着相当差
摘要随着积极刑法观的深入,我国刑法立法结构呈现出轻罪立法走向,但若想用轻罪概念囊括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的本质特征是勉为其难,也易产生歧义。合理的思路是在坚持轻罪概念所反映的立法本源性特征基础上,采用轻犯罪概念以充分展示动态司法过程与司法态势。对于轻犯罪的治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阻却犯罪成立的理论支撑与出罪支点,即在坚持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前提下以《刑法》第13条但书及正当化事由作为出罪的主要通道。我国四
摘要在行政犯时代,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可以限缩行政犯处罚范围并提升治理质效,但也面临着治理理念不统一、具体程序缺失以及审查监督失衡的问题。行政犯的行刑反向衔接应该在实体机制、程序机制与审查监督机制中贯彻实质法益保护理念。实体机制的构建应落实刑法谦抑性原则,对是否不起诉及适用行政处罚进行实质审查,并对不起诉案件设置与实质法益损失相均衡的行政处罚。程序机制的构建应围绕实质法益认定来协调不同检察部门的职
摘要传统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归责使用明知+帮助标准,司法上从严打击、立法上多元入罪,给网络服务提供者带来了巨大的刑事责任风险。避风港原则可以发挥责任限定作用,对一味从严的规制模式进行适当调节。面对利益失衡、打击效率低下、法律供给不足等多方面挑战,需要在坚持避风港原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改造。应当将民法典网络侵权责任条款与刑法相结合,限缩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此基础上对其
摘要明辨证据标准价值是构建证据标准制度体系的前提。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标准的价值取决于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实践需要,其具体价值要素能够从社会主流价值、反腐败法治价值、证据法治价值中汲取。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标准价值体系具有层次性特点,其以反腐败法治化为根本价值,以认识价值、规范价值、政策价值、效能价值为基本价值,具体价值又可进一步分为具有普遍法治意义的一般价值与体现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
摘要低龄未成年人核准追诉程序的具体操作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应对未成年人专章进行完善,从而与《刑法》等法律规定保持协调。《刑事诉讼法》应重点就低龄未成年人核准追诉问题进行完善,从而解决法律争议:核准追诉应理解为核准检察机关开展追诉活动,不宜理解为核准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或核准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在核准追诉的层报过程中,省级、市级两级检察机关只有形成意见的权力,无权停止上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