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其是否科学、完备,是检验一个国家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的直接标准。由于强制措施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最为直接的干预,因此其适用必须在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寻求平衡。强制措施适用得当,是打击犯罪、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利器,若被滥用或误用,则会对公民权利造成严重侵害,损害司法公信力。今年9月12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在国新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公司高管开‘同类公司’抢生意,赚的钱要吐出来还得坐牢?2024年之后,民企高管也会触犯这个罪吗?近期接受了不少的相关咨询,我发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不少企业高管容易踩的雷区。尤其是2024年《刑法修正案(十二)》实施后,这个原本主要针对国企高管的罪名,覆盖范围扩展到了民企领域,很多企业家和高管对其定罪逻辑、量刑标准仍一知半解。今天这篇文章,从历史渊源、法律变动到定罪量刑的实务要点,全维度拆解
摘要近年来,以算法、算力和大数据为基础的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的兴起为建构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量刑系统带来了新契机。人工智能辅助量刑不但能够提升量刑的客观性、高效性、精准性,而且还能够优化量刑的犯罪预防效果。然而,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系统还处于技术探索阶段,面临着一系列技术、法治和伦理上的异化风险等问题。对此,应当明确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案件适用范围,将轻罪案件交由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系统处理,而复杂的、疑难
摘要在过去四十年,英美证据法学研究无论在研究重点还是在研究方法一直处于深刻的转型之中。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威廉·特文宁对证据法长期的法理学追问占据着极其独特的枢纽地位。本文以特文宁的知识活动为主线、以其证据理论思想为样本来加以剖析,理清法理学本身的反思性机制和整体性视野对于证据法学研究所具有的指引与重构价值。特文宁对证据法的法理学追问既源于宏大时代背景的挑战,同时也与个人学科背景和知识素养密切相关。
摘要《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提上日程,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的讨论也需要深入,有必要对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论证。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立法有其必要性,是推动涉外法治的重要一环。尽管我国颁布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引渡法》等法律,也制定了相关涉外刑事诉讼的规范,但这并不妨碍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涉外刑事诉讼专门程序。考虑法律适用的简便性和立法的可操作性,建议将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摘要醉驾入刑带来了我国犯罪结构和刑罚分布的明显变化,同时也带来了较为严重的刑罚溢出效应问题。针对醉驾入罪入刑过度问题,程序出罪较之其他出罪路径更能获得普遍认同。目前我国轻微刑事案件的程序出罪体现于公安机关的立案环节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环节,但存在较多问题。欲充分发挥程序出罪对醉驾治理的功能,需要从程序法理论上予以反思。针对以醉驾为主的轻微犯罪,我国有必要强化司法程序的出罪功能,使刑事诉讼从原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