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来,我国重大、恶性交通肇事案件频发,民众对此反应强烈,也引起了司法实务界对此类案件的特别关注,为统一适法尺度,2009年8月26日浙江省高院公布了作为内部指导意见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浙高院《意见》),对全省法院在交通肇事案件缓刑的适用、自首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与量刑、无能力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该意见一经公布,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专家、媒体、网友普遍对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检察主导模式控审合作模式、辩护律师职业伦理与被追诉人自身利益考量之间的矛盾以及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差别性法律帮助权是引发辩护冲突的主要原因。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律师处理辩护冲突应当以辩护律师的忠诚义务为出发点,坚持有限的独立辩护原则,强化辩护律师的协商义务,并在特定情形下履行对法庭的真实义务。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冲突要区分认罪协商与认罚协商之辩护冲突分别处理,并确立
司法鉴定意见由于其内容的专业性、流程的严肃性、整体操作的复杂性,以及当下立法存在的滞后与混乱,不要说一般民众,就算是法律工作者或者从事鉴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对法律规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业务管理、鉴定流程等也时常不甚明晰。作者以此文,对鉴定机构的类别,鉴定业务的具体类型进行分析解读。一、鉴定机构类别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其主要业务范围和设立主体可以分为四类: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鉴定机构、其他行政部门登
摘要通说认为,证人出庭三要件中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作证为决定性要件。该观点符合当前绝大多数案件法院均以无必要为由限制证人出庭的司法现状。然而根据立法原意,证人出庭三要件处于平行、独立地位,不得以有必要为决定要件而忽略了对前两个要件的判断。在坚守证人出庭为原则基本立场基础上,以三步检验法重新构建证人出庭审査内容:第一,控辩双方有异议注意提出异议时间、异议方式以及异议主体;第二,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
摘要犯罪学思维是一个在汉语中尚未使用且在英语文献中也使用不多的概念,可以把犯罪学思维定义为从犯罪学角度认识和解决犯罪问题的思维方式与相应活动。犯罪学思维的核心内容包括认识犯罪现象、分析犯罪原因和提出犯罪对策,这既是认识和解决犯罪问题的比较理想的逻辑思路,也可以成为撰写犯罪学论著的基本模式。犯罪学思维在准确认识犯罪、有效治理犯罪、科学引导立法和合理指导司法方面有重要价值。关键词:犯罪学思维;定义;核
摘要对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财产罪的行为对象这一问题的研究存在概念混淆和理论误解。将行为对象划分为用语行为对象、要件行为对象、实际行为对象,有助于在提升刑法解释的灵活性的同时捍卫罪刑法定原则。对财产性利益进行单个引入、单个分析,能够避免过去先定义引入、后统一分析的研究范式的弊病。盗窃罪用语行为对象的标准是:具有管理可能性,具有价值性,被合法所有或享有;管理可能性包括事务管理可能性和物理管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