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自诉转公诉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关于自诉和公诉程序如何转换、衔接,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等,有必要更深入地研究。本刊特组织专家学者就其中的基础理论问题展开探讨,敬请关注。自诉与公诉的转换衔接及理论基础特邀嘉宾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苗生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黄生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问题一:诉的基本原理及实践样态
序言危险作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设罪名。2021年3月1日该修正案生效后,应急管理部于3月29日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罚处罚实现行刑衔接的同时,完善了应急管理部等两部两院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第三条情形设定所列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因刑法修正而带来的列举缺失。此后,
从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看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扩张。在刑法解释上,对一个行为的处罚必要性越高,将其解释为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扩大解释与行为的处罚必要性相关。受贿犯罪的处罚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反腐败斗争的要求,需加大对受贿犯罪的惩处力度,将符合权钱交易本质特征的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围。另一方面,受贿犯罪自身所具有的合
摘要:刑法社会学应该成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之去处。刑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生成过程中的社会因素、刑事政策运行机制及刑法规范之形成与适用规律。刑法社会学为刑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实现了刑事法学科整合的要求,反映了治理犯罪现实的迫切需要。交叉学科的发展趋势为刑法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学术环境,法社会学的成功经验为刑法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指导,宪法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为刑法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参照。关系思维、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这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精神,也对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措并举,其中观念重塑、考核机制重设、制度重构、办案模式重建和重点突破乃当务之急。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强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这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精神,也对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提
从人脸识别第一案引发能否要求顾客强制刷脸的讨论,到滥用深度伪造技术突破人脸识别系统窃取支付宝内余额的刑事第一案,人脸识别的风险已困扰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智能技术的超前性与法律的滞后性之间存在天然鸿沟,带来法律适用难题。同时,理论与实践过分期待刑法功能,催生刑法适用扩张化,使人脸识别的发展空间日益逼仄。鉴于此,有必要界定涉人脸识别行为的合法性边界,以保持刑法适用的限度,助力人脸识别的技术创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