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一)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利益无非包括两个方面: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程序利益指向说话的权利,实体利益指向说的话被司法机关采纳。(二)制约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现实障碍和突出问题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1、内部因素主要指辩护律师、当事人,包括律师专业化、敬业度,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冲突、协商、意见统一等方面。2、外部因素则更为广泛,比如监察委调查期间律师不能介入、二审上诉案件的审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实务人员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多限于鉴定资质和鉴定文书的形式审查,对于鉴定的规范依据、鉴定步骤和鉴定方法等专业性问题,鉴于自身的非专业化而有意回避,导致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未能实现实质化。今年5月27日,司法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化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和职责,有助于引导法律实务人员加强对鉴定意见的实质性审查。为了实现对鉴定意见的实
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后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和广泛的讨论。该案目前尚未形成生效裁判,关键证据被告人口供、被害人陈述以及同案犯周某某供述的具体内容不得而知,隐藏于证据之中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定罪量刑经常依靠的一些细节尚不清楚,对于一审判决本不应也无资格予以评论。但是,从目前媒体报道的一些情况,尤其是被辩护律师违法披露的该案一些情况来看,该案不仅让公众再次直面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罪恶的万丈深渊,而
引言重复性供述以严重非法取证方法获得先前供述为前提,以合法方式获取后续外观无瑕疵的供述为表象,其实质在于先前严重非法取证方法对后续外观合法供述的影响。排除重复性供述是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的口供的重要保障。2017年6月27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5条确立了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突破了以往非法口供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制度语境下,诉讼证据的范围一般局限于实质证据,即与案件事实有直接联系的证据。辅助证据仅作为学理概念存在,在实务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以及对印证模式的反思,辅助证据逐渐受到关注。从近年来被纠正的冤假错案看,其问题基本上都源于关键证据的可靠性。如果这些关键证据在当初能通过辅助证据予以检验,这些错误大概率会得以避免。实践中,辅助证据定位不清,游离于线索、材料
摘要:人类社会正在步入在线时代,在线诉讼由此而开始成为司法的一种新方式。繁简分流的民事诉讼改革试点和新冠肺炎疫情为在线诉讼提供了扩展适用的契机和舞台,使得一些原本似乎不宜通过在线诉讼方式办理的案件,不仅以在线诉讼方式完成而且诉讼效果尚可,既验证了在线诉讼在诉讼便利等方面的优势,又证伪了诸如在线诉讼只能在简易案件中适用、审判结果难获认同等前见。不过,实证研究也发现,当下的在线诉讼往往仍属某些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