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量刑建议说理方法,增强量刑建议说理性,确保量刑建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合理公正,对于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充分阐释事理法理情理,强化量刑建议说理性,避免逻辑谬误。首先,量刑建议说理应当充分阐明事理。一是坚持客观公正立场,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全面收集、审查量刑证据,加强对量刑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分析论证。二是客
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电子证据的存证,初步建立了关于区块链存证的临时性规范体系。这体现出我国司法实践密切关注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变化,并积极予以制度上的回应。然而,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依然建立在传统法律证明和中心化的信任结构体系之下,科学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打破时间与空间的束缚,区块链存证代表了高度保留案件事实的技术证明思路和去中心化的信任结构,现行法律需要吸收这些先进的理念,以确立新型证
开栏的话:虚假诉讼行为的危害性十分严重,需要综合采取民事、刑事等多种措施,依法予以有效惩治。刑法是民事法律等前置法律规范的保障法,采用刑事手段打击虚假诉讼,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惩治虚假诉讼行为,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专门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坚
电子卷宗作为司法公开和司法信息化建设的坚实基础和必要载体,其随案同步生成与深度应用无疑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自2016年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全面推行电子卷宗以来,其应用效果,据笔者研究和考察,却逐渐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其中,北京、浙江、江苏、云南等地法院的电子案卷随案生成实现率达到100%,并且部分法院借助电子卷宗智能系统已基本实现了贯通诉前、立案、审理、执行、结案、管理全流程的深度应用,极大地促进
为进一步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6月22日,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第八条对电诈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明知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而如何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之明知,本文结合《意见二》的规定对此略抒己见。2016年底通过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未过多着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不过,由
我国刑法还缺乏有利于支撑合规建设的基础性调适或者说刑法整合。只有正视并解决好有利于合规建设的基础性调适或者说刑法整合这一问题,才能整体上为解决合规建设两个焦点问题提供化解之策。或者说,只有直面并解决企业欺诈即经济刑法的预防性应对所匹配的刑法整合问题,我国才能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合规法律制度,才能使基础性的企业合规整体上升级为刑事合规。 诈骗类犯罪的刑法规制,尤其是团伙诈骗、单位诈骗犯罪,是刑法